电商平台用算法甄别消费者身份被起诉 法院这次为何支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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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用算法甄别消费者身份被起诉 法院这次为何支持平台?
2024-03-06 17:48:00
知名电商平台在服务协议里约定,每位用户仅限使用一个该平台账户,如有证据证明客户存在注册或使用多个该平台账户,或根据各项等因素合理怀疑非因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或服务,平台有权取消订单。不巧,用户蔡某某正是因为上述原因被取消订单,不服气的蔡某某于是将平台诉至上海嘉定法院,要求平台对涉案订单金额进行三倍赔偿。那么,他的诉请法院会支持吗? 不服订单被取消起诉平台
  被告电子商务平台在《服务协议及隐私声明》中明确:销售方仅向消费者(而非经销商)提供商品或服务。每位用户仅限使用一个该平台账户,如有证据证明客户存在注册或使用多个该平台账户,或根据购买记录、数量、IP地址等因素合理怀疑非因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或服务,平台有权取消订单。
  原告蔡某某同意该条款后注册成功,可是,其却通过多个与该平台关联的账户、设备、IP地址下单购买商品,订单收货人、联系电话、送货地址这些信息,也大多指向其本人。
  于是,在蔡某某再次在平台下单时,其订单就被系统判定为“异常订单或经销商订单”,遂被系统取消并隐藏。
  对此,蔡某某很不服气,其认为被告电商平台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擅自取消并隐藏订单,利用技术手段欺诈消费者。其还认为被告电商平台非法使用后台存储的个人信息,筛选分析其的购买记录,滥用并损害了其个人信息权益,遂诉至上海嘉定法院,要求被告电商平台对涉案订单金额进行三倍赔偿。
  高院:取消订单并无不当
  蔡某某的诉请,法院会支持吗?
  嘉定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原告不服并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告遂向高院申请再审。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B2C电商平台针对的用户是进行正常生活消费的普通消费者(针对企业另有专门通道)。因此,《服务协议及隐私声明》中相关条款之目的系平台将相对优惠的价格之交易对象限定为普通消费者,而非以转售盈利为目的的购买者。该内容属于正常商业考量和市场行为范畴,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平台已对该格式条款尽必要的提示说明,应视为原告已知晓并同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其次,被告电商平台收集、处理客户账户、设备地址、联系电话、送货地址等信息,系履行合同所需,事先已征得客户同意,亦未超过约定的判断是否“因生活消费购买商品或服务”之用途目的。现被告根据收货地址及IP地址信息均指向同一主体的事实,认为原告蔡某某存在“购买商品或服务等数量超过正常生活消费需求的订购行为”符合常理,据此按照协议约定取消订单并无不当,据此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
  说法:有助于维护真正消费者的利益
  法官表示,本案系电商平台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并利用算法判断用户存在违约事实进而解除合同之案件,涉及格式条款效力认定、个人信息处理合法性基础等典型问题。
  B2C模式是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零售模式。B2C电商平台为了吸引消费者,往往将相对优惠价格的交易对象限定为普通消费者,而非以转售盈利为目的的购买者。本案认可B2C电商平台基于正常商业考量将这一限制纳入《服务协议及隐私声明》属于正常市场行为,并肯定了该格式条款的效力,避免部分以转售盈利为目的经营者钻平台“漏洞”,从而净化电商行业生态,维护真正消费者的利益。
  在大数据时代,电商平台在技术加持下与消费者的地位优势更加显著,容易出现侵害消费者的情形。本案结合具体场景对处理个人信息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判断,强调了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个人信息处理者”,应遵照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对于订单的成立或取消(原因)应当及时向客户披露;同时强调电商平台等利用个人信息进行算法甄别也应遵守“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避免隐私泄露、算法歧视等风险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并推动算法决策技术的合法应用与合理发展。
(文章来源: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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